中國IT公司反腐簡史: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強觀點
就在昨天,連B站也公布了內部的一起貪腐案件,令人感慨「麻雀雖小,五臟俱全」。
「二次元彈幕視頻社區(qū)Bilibili宣布,前Bilibili游戲運營負責人高楠楠,涉嫌職務犯罪,伙同丈夫以及親屬開辦公司進行利益輸送,涉及金額超過100萬元。在掌握基本事實后,Bilibili已向警方報案。目前高楠楠等涉案人員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處于取保候審階段?!?/p>
以英國政論家阿克頓勛爵的理論而言——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清水衙門在這個世界上并不存在,只要制度無法有效約束人性,那么雁過拔毛的尋租行為就勢必難以避免。
由于企業(yè)的經濟問題很少涉及公共資產,公眾對于相關新聞的敏感性往往低于他們對待政府機關滋生的同類事件,圍觀態(tài)度也是以娛樂情緒為主,少有痛定思痛的代入感。
企業(yè)的尷尬也在于此,當發(fā)展速度不足以掩飾陰暗面積時,主動揭蓋或有殺雞儆猴的威懾效果,卻很少能夠得到輿論的擁戴,在「仇商文化」的傳統(tǒng)浸染下,這種「揮淚斬馬謖」的做法更易于被理解為狗咬狗式的宮斗戲份,嚴肅不足而譏諷有余。
就像百度歷次通過「職業(yè)道德委員會」的身份披露貪腐案件時,遍布在社交媒體的反饋通常都是不無戲謔的故意偏題:什么?百度還有「職業(yè)道德委員會」?
「職務侵占」是互聯(lián)網公司最常見的涉案名目之一,在這個熱錢涌動的行業(yè),分配權的價值空前稀缺,在其位不僅意味著謀其政,還有相當彈性的財物輸送空間,屬于在河道在建壩截流的隱秘動作。
縱觀市場經濟星火燎原的這三十載時光,與天(政策)斗、與地(同行)斗、與人(人性)斗的主旋律從未降過一絲聲調。
在這方面,聯(lián)想或許是人治體制的典范。孫宏斌的故事在業(yè)界耳熟能詳,「挪用公款」則不過是對這個忤逆者的懲戒教條,罪名的成立與否,委實取決于員工有無低頭。
柳傳志善于胡蘿卜與大棒的管理組合,借給出獄之后的孫宏斌一筆啟動資金讓他東山再起、并讓后者迄今為止在任何場合都只談感恩不提憤懣,無疑也是柳的馭人之術的高明之處。
事實上,「自曝家丑」也是聯(lián)想的一項傳統(tǒng),柳傳志甚至有過對因貪腐問題而鋃鐺入獄的前員工再度錄用的歷史,所謂「改過之心不可無、治病救人最重要」。
相比聯(lián)想更為「國企化」的華為,則是早在2005年就開始動員內部的管理崗位一致宣誓——通過一份書面的自律宣言——試圖杜絕貪腐行為。
顯然,這種未雨綢繆的程序,并不比政府官員的入黨誓言來得有效。根據媒體報道,2014年華為出現了金額達到上億元的受賄個案,最終查實了116名員工涉嫌腐敗。
當時有人用極為耳熟的邏輯「如果容忍腐敗,華為可以發(fā)展得更快」來作出評價,然則風氣之敗壞仍是軍人出身的任正非的管理死穴。華為后來力推「特赦方案」,鼓勵員工主動交代經濟或賬目問題,結果在一個月的時間內,選擇「坦白從寬」的人數高達「四五千人」(出自2015年任正非在達沃斯論壇的訪談)。
到了「BAT」的時代,高管犯戒的曝光概率,也隨著企業(yè)形態(tài)趨于穩(wěn)定而逐漸增多。
由于和「魏則西事件」在時間上發(fā)生撞車,百度副總裁、E-Staff成員王湛因「損害百度利益」而被開除?;蛟S是因為王湛的確過于「位高權重」,百度所寫的聲明亦是語焉不詳,沒有明確說明他是如何損害了百度利益,少了司法介入的環(huán)節(jié),更是保留了足夠的體面。只是,除此之外,百度那支由經偵專業(yè)退役刑警組成的「職業(yè)道德委員會」在動手時很少手軟。
同時,作為昔日流量分發(fā)的絕對中心,百度每每壯士斷腕,也都給業(yè)界科普著新的貪腐形式。比如在「搜索資源合作部負責人王慶偉和品牌展示廣告部經理陳剛嚴重違紀案」中,兩人伙同參與流量黑市謀取私利,就讓公眾首次了解到了這么一個隱晦行當的存在:搜索資源合作部手握著流量閥門,品牌展示廣告部掌控著變現開關,只要伸手從中舀一勺子流量,便可輕易轉化成廣告收入套進私人腰包。
流量黑市就是一個提供買賣雙方相互接洽的交易市場,「BAT」均是市場上不曾缺席的大戶,很多中小型互聯(lián)網公司為了完成KPI任務,也會積極加入購買流量的隊列。在流量與貨幣能夠等值換算的場景內,所謂的貪腐風險也只不過是推升流量售價的因素之一。
前聚劃算總經理閻利珉,應該是倒在阿里反腐利劍之下的級別最高的一個祭品。不同的是,閻利珉當時正值盛名,一手將聚劃算帶到團購行業(yè)的第一梯隊,且深受團隊好評,最后僅因區(qū)區(qū)五十余萬人民幣的查證受賄金額而換來七年時間的有期徒刑,實在讓人唏噓不已。
阿里的平臺特征,使其私下交易更多的發(fā)生在底層的員工和開店的商戶之間,淘寶在歷史上也多次對「小二」進行削權,來限制他們干預規(guī)則的能力。從部分情節(jié)來看——借著拜訪機會而偷偷塞錢到阿里員工的包里——這個商業(yè)江湖的業(yè)態(tài)早已媲美官場,甚至在創(chuàng)新層面有過之而無不及。
而阿里針對內部反腐所成立的廉正部,據說對標就是香港的廉政公署,擁有最高級別的督查權力,雖在最初只是掛靠在淘寶的組織之下,但是幾經架構調整,現今已經橫跨多條業(yè)務線,還被馬云授予了「就是應該小題大做」的頂層合法性。
騰訊對于前在線視頻總經理劉春寧的追殺,則是劇情最為豐富的一章,雖然騰訊并不希望媒體將事件與劉的叛逃(跳到阿里)作出聯(lián)想,但是二者的推棋博弈過于微妙,也由不得人們將經濟問題「政治化」。
劉春寧的案子還在法院審理,他在騰訊的直管下屬、在線視頻總監(jiān)岳雨(后也隨劉奔赴阿里)則已經領取了自己的九年刑期,其被查證的所獲好處同樣不過是區(qū)區(qū)數百萬元人民幣。
不同于時政新聞中動輒出現的巨額數字,即使是「BAT」這樣體量的互聯(lián)網公司,它們的單位貪腐規(guī)模都相當有限,尤其是結合當事人本就不低的收入水平,代價未免顯得昂貴太多。
也有人說,不勞而獲的快慰感受是人的最大弱點,它是一種心理毒品,而非理性可以衡量,就像猛獸血液里流淌的原始侵略性,除非用鐵籠鎖住,否則死傷便在所難免。
倒是網易狀告唐巖的「反轉」少之又少:在陌陌上市的大喜日子里,網易發(fā)布公告,指責唐巖在擔任網易門戶總編輯期間向自己妻子開設的廣告公司輸送利益,讓后者來負責網易的幾支廣告制作。隨后,多名網易前高管紛紛站出來「打東家的臉」,稱事實是當時網易門戶的預算緊張,開出的價碼根本無人應承,是唐巖勸說自己妻子的公司以低于市場價的數字接下了活,解決了網易門戶的燃眉之急,且事件早已通過內部調查本無異議,丁磊這是真小人之病又犯了。
所以不妨說困境之中見真章,公道也自在人心。
回到B站今天這起頭條的話題上來,風光無限的創(chuàng)業(yè)公司從來不是凈土一片,然而,改變世界的雄偉口號往往產生諱疾忌醫(yī)的排斥動機。
只可惜假裝看不到并不意味著不存在,B站聲稱這次是在「刮骨療毒」,勇氣固然值得嘉獎,但更重要的是,技術性的反腐和制度性的反腐需要同時并軌而行,這雙文明體面之鞋,很多天賦勤勉俱佳的選手都忘了穿上,而跑得愈快,最后需要回頭揀鞋的代價,也就愈大。
故而: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強。
作者 闌夕 微信公眾賬號:techr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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